近年来,教育领域的规范与整顿备受关注,长春关于教师校外补课的规定也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高度的重视。这一系列规定对于维护教育公平、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以及塑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有着极其关键的意义。

长	春关于教师校外补课的规定


一、规定背景

随着社会对教育质量期望的不断提高,一些家长为让孩子获取更多学习优势,催生了校外补课热潮。但部分教师参与校外有偿补课现象渐趋频繁,不仅打乱正常教学秩序,使课堂教学效果大打折扣,还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与家庭经济压力。例如,有的学生白天在学校疲惫学习,晚上和周末又奔波于各补习班,休息严重不足,影响身心健康;普通工薪家庭为支付高昂补课费,经济上倍感吃力。基于此,长春市教育局等部门出台相关规定,以遏制不良风气,确保教育回归本真。

二、规定的主要内容


1.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。这是规定的重中之重,旨在杜绝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,全身心投入学校常规教学工作,保障课堂知识的公正传授。如某中学教师李某,之前在校外私自开设辅导班并收取高额费用,经查实后受到严厉处分,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,并责令退还全部违规所得。


2.限制教师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校外培训。教师不得通过明示或暗示方法,向学生推荐特定校外培训机构,或要求学生必须到某机构补课。若有违反,一经查实严肃处理,以维护教育环境的纯净。曾有老师在班级群里隐晦宣传某机构课程,虽未点明,但言语间多有引导,后被家长举报,该教师被通报批评并诫勉谈话。


3.加强对校外培训市场的监管协同。长春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管、民政等多部门,对辖区内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资质严审,规范其办学行为。不定期检查教学内容、师资力量、收费标准等,取缔无证无照“黑机构”,净化校外培训市场。像某居民区内隐藏的无证补习社,被联合执法队发现后迅速取缔,相关责任人受罚。


三、规定的实施成效与展望

长	春关于教师校外补课的规定

自规定实施以来,成效初显。一方面,校内教学秩序明显好转,教师将精力聚焦课堂,精心备课,教学质量逐步提升;另一方面,校外培训市场乱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,合法合规机构增多,收费趋于合理。不过,仍存在个别违规隐蔽行为有待进一步打击,后续需持续强化监督,畅通举报渠道,借助技术手段监测异常动向。同时,还应深化家校共育,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,从根源上缓解过度依赖校外补课的状况,让长春教育在规范、健康轨道上稳健前行,为学生成长筑牢坚实基础。

长春关于教师校外补课的规定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举措,它不仅关乎教育的公平与质量,更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。我们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,这些规定能够得到更加严格的执行和落实,为长春的教育事业注入更多的正能量和活力。